日本的知事是什么官职 日本的知事一职务来源自哪里
日本的知事是什么官职
本文摘要:日本的知事一职务来源自哪里和日本的知事是什么官职方面的内容,具体内容如下:
喜欢看电视的朋友经常能听到“东京都知事”、“北海道知事”、“大阪府知事”等官名,这些“知事”到底是什么官,它有哪些权力呢,下面为大家简单地介绍一下。
“知事”的渊源
“知事”一词,语出《荀子·大略》:“主道知人,臣道知事。”有“通晓事理”和“主管事务”之意。

作为官名的“知事”,最早见于我国唐朝,原称“知府事”或“权知府事”,一开始并不是独立的官名,而是指有官职者,临时兼任某府的地方长官。
到了宋朝,朝廷在地方开设了许多州府,这些州府的一把手称为“知府事”、“知州事”,下面的一县之长称“知县事”,明清时期则沿袭了上述官名。
电视剧里经常看到的“知府大人”、“知县大人”,其实就是某府知事,某县知事,也就是主管某府事务,主管某县事务的意思。
日本“知事”官职的形成历史
日本明治维新之后,德川幕府的直辖领地被新成立的明治(Z-F)没收,新(Z-F)向这些地方派出了“知府事、知县事”作为地方行政长官。维新前,日本全国的局面是幕府作为老大,带着几百个小弟一起玩,维新后,变成了明治(Z-F)带着一群小弟一起玩。
为了加强中央集权,新(Z-F)又于明治2年推行“版籍奉还”的政策,要求全国各地的大名,也就是各地的封建主向天皇交还(L-T)和辖内的臣民。
同时,新(Z-F)实施了“藩府县三治制”的地方行政制度,这些因版籍奉还而失去土地和臣民的大名被任命为“藩知事”,从原来割据一方的诸侯变成了中央任命的地方官。

为进一步强化中央集权,明治4年(1871年),明治(Z-F)又进行了“废藩置县”改革,以明治(Z-F)向藩知事及其家臣支付可观的薪水并承担各藩以前欠下的债务为条件,废除了全国各地的近三百个“藩”。
藩知事及其家臣被强制迁居到东京,地方只设立由中央管辖的府和县,“藩府县制”变为了“府县制”。由于是直接将各地的藩变成了县,所以当时的县和府的数量一度达到3府302县。
试想以下,云南省这么大的面积却划出了300多个省级行政区是什么样子。日本人也觉得这样过分了,于是通过数年的合并和调整,最终变为现在的一都(东京都)、一道(北海道)、二府(大阪府、京都府)、43县。

1872年1月,明治(Z-F)签发《太政官第623号令》,颁布实施《县治条例》,将各县行政长官的官名由“知县事”改为“县令”,东京、京都、大阪三府的行政长官从“知府事”改为“知事”。
明治19年(1886年),全国所有都道府县的行政长官统一改称“知事”。
知事的地位及权力
知事是日本一级行政区的行政首长,地位相当于我国的省长,负责管理和执行辖区内各项事务以及属于其权限范围内的国家和其他公共实体的事务。通常来说有以下主要权力:
一、专决处分权
在无法及时召开议会的情况下,知事有权就必须尽早处理的事务自行制定相关条例;
二、否决权
对议会制定的预算案或条例无法接受时,有权要求议会重新审议;
三、人事权
有调动、晋升和处分(Z-F)部门工作人员的权利;
四、税收权力
有设立和调整地方税的权力。




